学校督导组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,主要职责如下:
1、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《实施方案》开展工作,并结合督导院、部、处实际,加强指导,督促抓好“学习教育、听取意见”,“查摆问题、开展批评”,“整改落实、建章立制”各环节的工作落实。
2、审阅督导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。
3、沟通信息,上传下达,发现问题,督促解决。
4、检查督导部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教育实践活动,参与督导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。强调按“好干部”五条标准找差距、找不足。深入触及问题。
5、要求督导部门在每个环节工作结束后,写一小结材料并汇总交校领导小组办公室,推荐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典型,用典型指导工作。
6、及时发现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,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,当好参谋。
7、提出进一步加强督导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。强调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
8、完成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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